3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这是西安中院自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第3次在党组会上进行研究、部署该项重点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主持,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室及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室主任兼司改办主任高伟汇报了两个主要文件及5个附件内容,分管副院长杜豫苏进行了补充发言。在征求参会人员意见之后,会议决定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豫苏同志和辖区13个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副组长。会议通过的《改革试点任务分解方案及实施细则》从改革目标、改革试点时间及范围、主要试点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及要求等方面对西安市推进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并将试点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6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和具体要求以及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职责等,全市法院对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一把手责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统一联络网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统计总结宣传月报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上下法院合力推进机制。
李洪涛要求:一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要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改革举措,是全市法院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西安中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强化督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三是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要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放眼全国试点,突出西安特点,创出经验亮点,积极探索西安模式。四是加强考核考评,真正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有考核、有问责,把各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努力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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