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耿萌)近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对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何某一、何某二两人系兄弟关系,两人长期在周至县某汽车站外用私家车非法营运。为了其经营的“黑车”可以多拉乘客,何某一、何某二两人多次伙同另几名“黑车”司机以汽车站内正常营运的客车未及时出站影响其经营的“黑车”拉客为由,多次阻拦客运汽车正常出站,殴打、辱骂客车司机和调度员,将客运汽车上的乘客赶下车。犯罪嫌疑人何某一、何某二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汽车站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汽车站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周至县检察院在对该案审查时,严格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及“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何某一、何某二的行为性质,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方面,依法对何某一、何某二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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