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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对辖区四个监狱和部分看守所进行防暑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02 16:38:3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5月19日至31日,渭南市检察院执检处分别对华山监狱、富平监狱、庄里监狱、渭南监狱以及押员较多的部分看守所进行了入夏以来第一个防暑降温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四个监狱的监区和看守所的监舍查看了在押人员劳动场所、监室、禁闭室、医院或医务所、管教值班室、监控室、和押员灶房等,重点检查了押员劳动场所及监室的防暑降温情况;查看了押员劳动场所的防暑降温设施、监室的通风情况,是否配备了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物,是否保障供给开水、茶叶、绿豆汤等防暑降温必备品,是否有高温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及相关安全员、医务人员等。通过与个别押员谈话,询问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是否有延长劳动时间情况等。

在防暑降温专项检查的同时,一并对监管场所的一般安全卫生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到押员灶房实地检查了食材加工保管及防蝇防鼠、食品留样及刀具铲具等危险器具的管理情况;检查了医院或医务所医务人员值班情况,医疗登记备案,住院押员管理,药物管理和发放登记,及过期药物处理等情况。检查了禁闭室的监控、值班干警值班、禁闭人员进出登记、权利保障等情况。对监室的安全管理,押员健康状况等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监管单位防暑降温所做的工作,对发现的一些防暑降温和安全隐患问题,如:劳动场所部分押员不戴口罩,对劳动保护不太重视;禁闭审批表不规范;个别监狱押员灶房防蝇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

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给被检查的监管单位均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巡视检察意见建议单》的形式提出了书面意见建议,一式三份,监管场所、驻所检察室和市院执检处参检人员三方签字并各留存一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监管场所限期改正,并要求驻所检察室予以同步督促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提出的纠正意见建议对监狱、看守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及其它各项安全工作,起到了安全防范作用。(渭南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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