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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法院凝聚共识 助力“文明出行”

发布时间:2020-09-17 15:19: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引导驾驶员自觉文明出行,9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对全院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博参会,综合办主任查映川主持会议。

会上,查映川传达了陕西省法院《关于加强执法执勤车辆驾乘人员教育管理的通知》,带领全院驾驶员认真学习了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陕西省法院系统警车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驾驶员要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王博强调,驾驶员的主体任务是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用车保障,驾驶员要结合赵正永案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规范人际交往,坚决杜绝过问案件、干扰司法办案。驾驶员要积极参加部门日常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宣传教育活动,树牢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周新军结合“双进”专项工作,对全院驾驶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交通法规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三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清洁和安全检查,不断提升车辆保障水平。四是要规范车辆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和使用公务用车参加婚丧嫁娶、参观旅游景点及出入娱乐场所等行为。五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驾车,不乱用警灯、鸣警笛,自觉礼让行人、文明行车,为西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色添彩。

今年以来,长安区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文明出行,聚力制度创新,不断扎牢对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聚力纪律约束,将党员干部车辆信息上报交通部门,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不断筑牢法官干警模范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思想自觉;聚力宣传引导,教育法官干警特别是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模范遵守“一盔一带”,带头参与“车让人、人守规”行动,为迎十四运、创文明城贡献力量。(长安区法院 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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