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三原法院立案庭惠法官通过微信组织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进行在线调解,敦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分期向原告偿还拖欠货款15万元.
原告王某与被告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8月4日立案后该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朱某先后在原告王某处买煤,累计欠原告货款378200元,后被告分两次向原告支付228200元,剩余150000元未支付,原被告对此均表示认可。
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被告在外省,法官分别通过电话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加了双方的微信,并通过微信送达了法律文书。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查明了案件事实,鉴于此情况,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尽快给付拖欠原告的货款。另一方面,法官希望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偿还欠款。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分期支付货款。至此,该合同纠纷案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得以成功化解。
据了解,三原法院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加强科技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运用,搭建云上法庭、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开展立案、庭审、调解等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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