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岐山法院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会,学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论述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措。
会上,副院长杨军华、党组成员景东平分别领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丛书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恩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文林分别领学了县委政法委关于政法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卫文杰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了安排部署。卫文杰指出,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必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在法治理念、审判模式、工作部署、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坚定方向,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卫文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自信。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自信、理论自信和情感自觉,自觉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驻院纪检监察组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教育监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言行观点即刻予以批评纠正,确保认识明确、立场坚定、令行禁止。三是加强阵地管控。加强对法院内外网、“两微一端”所发信息稿件的审核,落实专人监管,不断巩固网络阵地,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宣传展示法院在执法办案、扫黑除恶、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不断扩大法院影响力,树牢法官干警良好形象。(岐山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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