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准确适用《民法典》的能力,经淳化法院向淳化县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建议,自主管理委员会于8月12日在淳化法院组织举办了人民陪审员《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4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人民陪审员领取民法典单行本
此次培训邀请了淳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罗兴彦和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咸阳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张伟分别进行了授课。
罗兴彦从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如何参审案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张伟以《民法典》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侵权责任为题,从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深刻理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内容、编纂修改情况、主要制度创新、学习和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会现场
培训会前,罗兴彦向每位到会的人民陪审员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并代表法院党组对人民陪审员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强调,举办这次专题培训讲座是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对新出台的《民法典》进行重点学习,全面领会民法典新精神、新规定、新条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本次培训学习,为人民陪审员今后参审履职、化解矛盾纠纷打好坚实基础,努力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培训会后,陪审员们纷纷表示,将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依法参审,公正履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淳化县人民法院 杨钊)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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