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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院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07 10:37: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突出示范指导作用的重要体现。院长穿上法袍承办案件,主持庭审,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法院领导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最新动态,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实现司法为民需要的最好途径。

8月6日下午,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担任审判长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故意伤害、盗窃一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出庭支持公诉。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4月3日,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刘某某等7人共同挟持被害人梁某某,先后轮番对被害人梁某某拳打脚踢、用皮带抽打长达一个多小时,其中李某某在被害人梁某某背部砍了一刀,后康某某用石块在梁某某头部猛击致被害人当场昏迷,后经凤翔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5月16日死亡。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从2019年8月20日至9月25日,连续13次进行盗窃犯罪。因该案故意伤害犯罪事实发生在15年前,且犯罪事实及证据较多,被害人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前,院长罗小锋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起仔细审阅20余本卷宗材料,召开合议庭预备会议,确定庭审重点及焦点,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了准备。

庭审中,法庭围绕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严谨有序、有条不紊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庭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整个庭审持续近3小时。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宝鸡中院实行扁平化管理,优化审判团队,院、庭长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逐步回归办案一线。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法律适用有分歧的案件已成为一种新常态,为司法体制改革在我院取得切实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宝鸡中院 苏永康)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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