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未央法院:邓某等3人饮酒滋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7-06 15:30: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聚会饮酒滋事引发的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党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8年4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邓某、陈某某、党某某等人在本市某餐厅就餐并饮酒。被告人邓某在结账时称身上现金丢失,与店主倪某某发生口角,遂开始打砸店内物品并殴打倪某某,后3名被告人共同对倪某某及店员费某某、倪某甲拳打脚踢。公安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理,3名被告人拒不配合执法且辱骂、推搡民警,期间被告人党某某用左手扇了辅警段某某一巴掌,被告人陈某某用右胳膊肘撞击民警杨某某腹部,被告人邓某击打杨某某头部时被胳膊挡住。后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将3名被告人控制。经鉴定:倪某某的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陈某某、党某某酒后滋事,对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实施暴力,妨害民警正常执法,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酒,既能助兴也能扫兴。适量饮酒可以调节心情、活跃气氛、增进感情,但过量饮酒不仅会麻痹神经,降低感知和控制能力,提高事故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几率,还会导致人体免疫力降低,肝脏和消化系统受损。法官提醒,饮酒要适量,切莫因一时贪杯而引发悲剧。(未央法院吕亚霖)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