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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魏小平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07-01 17:16: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6月30日,镇巴法院依法对魏小平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魏小平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张一川、余家辉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张全涛等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一年五个月。全案共判决追缴违法所得622775元,没收违法所得5100元,没收作案工具汽车2辆、手机5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被告人魏小平、张一川、余家辉分别出资15万元、10万元、9万元,成立汉中市珺昊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后该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以张一川名义按照每万元天息100元、周息800元、月息1000元非法放贷,并以扣除“砍头息”、强行索要罚息和误工费等方式榨取被害人钱财。被告人魏小平组织召开公司架构会,制定公司章程制度和奖惩办法,并负责管账、业务培训、员工考勤和工资发放等事务,张一川负责管钱,余家辉负责管卡。三名被告人招纳张全涛、黄飞、张帮文、周自伟负责讨债,按照底薪加提成方式发放工资,并对讨债活动进行安排和指挥。为收取高利贷,被告人魏小平、张一川、余家辉组织张全涛等人以追逐、拦截、辱骂、威胁、恐吓、随意殴打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强行讨债,情节恶劣。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七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三起、非法拘禁犯罪两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一起,有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组织成员相对固定,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属恶势力犯罪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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