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十三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发放禁毒宣传单
6月24日,宝鸡中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进行禁毒宣传,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接待群众禁毒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制作宣传版8块,发放禁毒宣传单800余份,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及打击毒品犯罪的有关法律常识。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020年国际禁毒日宣传口号及禁毒宣传标语等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国际禁毒日宣传氛围,将宝鸡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推向了新高潮。
扫毒除害,利国利民。近年来,宝鸡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治毒品犯罪,依法快审、快判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宝鸡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
宝鸡中院开庭审案
6月2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眉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对被告人韦某、周某某、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十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
6月23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岐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俄某某某某贩卖毒品、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非法持有毒品案。
6月24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段某某贩卖毒品一案。
近日,渭滨、金台、岐山等法院集中审理并宣判毒品案件分别为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谢某某、甘某某贩卖毒品案;郭某某贩卖毒品案;孟某某运输毒品案。
宝鸡市两级法院共集中宣判毒品案件5件,开庭审理毒品案件2件。13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万元至2千元不等的没收财产或罚金。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宝鸡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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