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李晓燕) 7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16年,陕西省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13.83万人,占陕西省人口总数的16.1%,65岁以上人口395万人,占总人口的10.36%,老龄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8日,陕西省已建成运营各类养老机构8821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58个,民办养老机构25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8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423个,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222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做到社区全覆盖,从业医生1287人、护士5451人,建成床位20.9849万张。陕西省共有城镇老年人协会2273个、农村老年人协会17550个,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168家,达到一定规模的40余家,智慧化、连锁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达到30余家,千人床位拥有率为34.8‰。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2017年4月,陕西省养老服务业被国务院列入6个中央补助激励支持的省份。
据悉,近年来陕西省养老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政策措施比较健全,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较大,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有效推进。
陕西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涵盖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社会参与、人才培养等方方面面,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法规保障。
发布会现场
2011至2016年,中省共下达财政资金12.9亿元,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15亿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建成公办养老机构558个、民办养老机构257个,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8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423个。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实现老年人全覆盖。在全国较早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首家将高龄补贴发放年龄从80周岁下延至70周岁,陕西省每年发放资金达22亿元。陕西省特困人员共136157人,城市特困人员9442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散居每人每月500元;农村特困人员126715人,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困难群体养老得到有效保障。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表示,今后,陕西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使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成为陕西省追赶超越的新亮点。将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计划新建 2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重点培育发展50个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示范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家政预约、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统筹推动市场、社会、社区设施的资源,实现整合资源利用最大化。居家养老是养老工作的重点,失能半失能老人是工作的难点,我们上周在汉中召开了陕西省居家养老工作的推进会,就是要把居家养老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以及我们的政策、资金向社区和居家养老这一块倾斜,努力缓解和解决制约养老发展的瓶颈。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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