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银行一则对“沉睡卡”进行销户处理的公告引起了广泛热议。
招商银行6月6日在其官网公告称,该行拟于今年7月15日开始,对满足卡片等级为“一卡通”普通卡,且持卡人未持有“一卡通”普通卡以上级别的、未销户的借记卡、存折、存单,“一卡通”普通卡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持卡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卡主动发起任何交易等类条件的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公告显示,如果用户希望继续使用该账户,就必须在招行统一发起销户的日期前对卡片进行启用处理,即通过柜面、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任意办理一笔存取现或转账交易,或者在任意商户发生一笔刷卡消费。
这就意味着,对于用户而言,如果在7月15日之前并没有作出上述操作,那么其满足招行规定条件的“沉睡卡”就会面临被注销的命运。
银行是否有权在单方面通知用户后就自动将“沉睡卡”销户?多位法律专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此举涉嫌侵害了银行卡用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单方面销户涉嫌违法
“我在银行办的银行卡究竟是不是我的?如果是我的,银行凭什么单方面销户?”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是用户对“沉睡卡”销户普遍的困惑。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宁维武从合同法的角度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用户去银行办理银行卡,签订领用协议,事实上用户与银行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用户多久不使用银行卡,银行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银行这样做就是涉嫌违法的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走访了北京一家招行营业网点,并获得一份用户开户时的《申请开立招商银行个人银行账户须知》,发现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银行销户政策:“招商银行有权对长时间不活动且账户余额为零的账户采取临时销户措施,或对长时间不活动且招商银行合理认为余额较少的账户暂停使用。”
宁维武告诉记者,招行此次公告内容表述是“销户”,意味着永久,用户账户销户后即不能再使用,而用户在银行开户时协议内容则表述为“临时销户”,一为“销户”,一为“临时销户”,二者存在不一致之处,公告内容涉嫌违约,违反银行与用户开卡时的合同约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招行的做法涉嫌侵害银行卡用户的民事权利。
刘俊海分析称,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依据契约自由的精神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开户,就形成了用户以财产权利为核心的财产利益,银行未经消费者同意,仅凭一纸通知就终止消费者这一财产利益,把消费者的财产权利清零,从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角度看,缺乏担当的精神,从法律规则角度看则有侵权之嫌。
“即使账户中没有钱,但账户本身为用户带来的便利以及账户有可能创设的未来交易的实用性和便捷性,都形成了消费者对账户信息善意的信赖。”刘俊海告诉记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看,招行的做法使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保障权难以实现。
法治周末记者就“沉睡卡”销卡问题致电招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记录问题后称将有专人进行回复,但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沉睡卡”暗藏风险
事实上,除招行之外,近期也有多家银行开展了类似的“沉睡卡”清理工作。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相关清理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基于央行的有关规定。
2016年9月30日,央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以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该《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施行一人一户,主要是针对新增账户。也就是说,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通知》还规定,对于半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对其暂停非柜面业务,同时,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对于无法核实的,银行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秘书长潘修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央行之所以要求对“沉睡卡”进行摸排清理,一方面是因为大量“沉睡卡”的存在增加了银行账户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也容易给进行金融诈骗等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达到了63.7亿张,按照2016年年末内地总人口13.8亿人计算,每人持有的银行卡数量将近5张,但累计活卡量只有41.8亿张,“沉睡卡”则高达21.9亿张,平均每人约持有1到2张“沉睡卡”。
央行称,公安机关在侦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通常以一个身份证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账户进行作案,这大大超出了个人对账户数量的正常需求。
银行销户应符合央行规定
在潘修平看来,尽管招行按照央行的要求进行“沉睡卡”的摸排清理工作,但其做法与央行《通知》中的规定并不一致。
“根据《通知》,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具一个Ⅰ类账户,其他银行卡可以注销,归并到一个Ⅰ类账户之中。而招行并不是以卡的数量来作为是否销户的标准,而是以卡被不被使用来作为是否注销的标准。也就是说,不论用户有几张卡,只要是用户不使用的‘沉睡卡’,银行就会予以注销,这样的做法是有问题的。”潘修平表示。
多位受访银行卡用户告诉记者,出于不同的需要,会在不同的银行开办银行卡,但并不是每家银行的银行卡都会经常用到,使用频率较高的只会是少数几家银行,那么其他的卡就可能长期处于睡眠状态,然而这并不代表以后再也不使用其他的卡。如果未来有一天需要用到“睡眠卡”,而银行已单方面销户,这就会对使用造成不便。
潘修平认为:“各家银行卡使用情景各异,如果用户在某家银行有多张银行卡,那么银行可以帮用户合并为一个I类账户;如果用户在某家银行仅有一张银行卡,那么银行不应该以用户不使用为由将其销户。”
法治周末记者就招行“沉睡卡”销户通知咨询招行客服人员,被告知“我行目前没有会主动销户的情况,只有2016年9月份以后开的卡如果到现在就近半年之内没有进行任何交易的话,会被暂停非柜面业务,后续需要拿身份证和卡片去网点核实。原则上我行不会主动给客户销卡。”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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