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启动仪式和第一期法治论坛在广元召开,四川广元、陕西宝鸡、汉中、甘肃陇南四地法院签署框架协议。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合理,主管环资审判副院长,行政庭庭长,法院办公室主任,略阳县法院院长和宁强县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启动仪式上,汉中法院与三地法院签署了《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之后,对四地法院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心进行了授牌。此次启动仪式还特邀了教育部长江学者、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到会指导,在效力的确定、案件的管辖、多维主体的协作、配套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分协作目标、原则、组织、机制和内容等,明确了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出版一期专刊、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共建司法实践基地、共享专家库等事项。该协议的签署,将共同打造“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新格局,形成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生态环境审判新模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汉中法院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跨域协作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建立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司法保护机制,健全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当好生态卫士,与广元、陇南、宝鸡法院共同守护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文明资源,共绘时代画卷、共襄绿色未来! (汉中法院 马小红)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