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6月5日上午,汉中中院在中心广场开展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为主题的环境日法制宣传活动。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玉宁参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环保法律手册和环保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倡导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健康生态理念,倡导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惜自然,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除汉中中院在中心广场设立主宣传点外,各县区基层法院当天也在各县区设立分宣传点。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十次,向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汉中中院 刘际勇)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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