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之际,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安康白天鹅广场,通过图文并茂地宣传展板展示、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咨询、发放传彩页宣传册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活动。
自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及环境资源案件以来,保护秦巴汉水的生态环境成为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四年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9件,对30名罪犯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予以刑事制裁,绝不是此类案件的审理终点。为了修复汉江水域受损害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2018年5月17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安康市紫阳县汉江码头实施了第一次司法放流活动,这是该院采用此种方式进行水生态修复的第一次尝试。随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陕西省高级法院先后对该项活动对于修复生态环境的积极意义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誉,并要求该院继续探索实施、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及时上报。在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良性反馈的鼓舞下,随后又在安康市汉滨区瀛湖码头开展了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放流活动,通过审判实践总结完善,形成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被告人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资金、法院在检察院和公证处监督下购买鱼苗、不定期集中开展司法放流活动”的生态修复制度。对于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的被告人,法院将该情节作为其具有认罪、悔罪态度的客观表现,在量刑时从轻处理。2018年,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采用该种模式审理的朱家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陕西省高级法院评选为六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去年6月5日,该院与三家共建单位在安康富强机场建立了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用于以“补植复绿”形式修复生态环境提供一个种树的平台,受这个思路的启发,结合贯彻落实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陕南商洛秦岭牛背梁国家自然保护区,就“切实做秦岭生态的卫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下一步将构想建立一个司法放流的水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增殖放流”同样建立起一个常态化的放流平台,不断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资源保护之路,为“一江清水供京津”、为保护当地的青山绿水和环境资源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该院共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咨询10余人次,而特意制作的宣传展版吸引了大量过往群众驻足阅览,许多群众对法官说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保护安康青山绿水方面所作的工作,已经在新闻报道和社交媒体上有所了解,铁路法院办理的环资刑事案件登上了央媒头版头条;还有群众对法官说,你们法院审理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平利县高某某非法采伐林木案件,6月4日已经被陕西省高院列入八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几位穿着时尚的大妈对法官说,前几天去安康富强机场机场云梦小镇游玩,看到铁路法院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里种植桂花、黄栌、红豆杉等苗木已初具规模,生意盎然,为安康美丽绿色空港增添了亮丽的色彩。(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金林旭、张杰)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