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阎良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议,研究讨论全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配套规范性文件。
会议研究通过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关于扩大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施细则》(试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及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的具体意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确认案件的工作规定》(试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电子诉讼活动实施细则》(试行)5项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
多年来,阎良法院始终坚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此次五项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程序的操作规则,健全审判体系,增强全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推进全院“双进”专项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有着重要意义。(阎良法院 丁蓓)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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