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佳鑫)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周至检察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对该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既要打击、指控犯罪,又要审查并排除非法证据,承担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通过学习该《规定》,该院认识到在审查刑事案件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准确把握非法证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对采取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获取的供述坚决依法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严格依法予以排除。
二是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权利。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的,应当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论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
三是切实保障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认真审查核实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非法证据排除等意见。
四是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强化对非法取证活动的调查核实,依法审查并排除非法证据,促使侦查活动从查明事实到依法证明事实转变。
下一步,周至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刑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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