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快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常年经营旬邑县某干菜店,被告陈某某先后多次从原告店中购买调料、鸡、鱼等食材,累计欠原告货款7669元,购物清单已有20份,虽答应于2019年3月前后结清购货款,但直至2020年5月20日,被告仍多次推诿,并拒绝支付。原告无奈,遂诉至旬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原告诉状,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详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旬邑法院速裁中心金牌调解员王保群主动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第一时间打听到被告住处并很快取得联系方式,并告知被告陈某某已被原告庄某某起诉的事实及案件过程,询问是否属实,是否愿意调解,在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并普法释理后,被告最终答应愿意于第二天前来调解。通过速裁中心文星妍庭长的耐心了解下,我们得知被告陈某某有支付原告货款的意愿,只是觉得原告将自己起诉至法院,心理上多少有些怨气,通过金牌调解员王保群及及李法官的多次苦口婆心的开导下,也让当事人明白,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诉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应该保持平常心,并且不应对原告产生抵触和埋怨心理,在法官及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被告在心理上逐渐得到释怀。并表明自己先去筹钱,期望原告能给自己宽限些时间,原告也答应给被告半天时间筹钱,最终被告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将7669元货款交到原告手上,并说道:“没有及时给付原告货款,我心理也不是滋味啊。”
此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原告于2020年5月25日亲自将一面锦旗送至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激动的向法官及诉讼服务人员说到:“感谢您们,要了5年的货款在您们的帮助下,终于要下了,真的太感谢您们了!” (旬邑法院 第博荣)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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