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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法院:提升营商软实力 护航企业保权益

发布时间:2020-05-25 16:36: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5月22日,西安中院发布2019年度西安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件,莲湖法院审理的陕西云骁物资有限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该案入选的理由为:依法保护民企权益,维护市场经济发展。

原告陕西云骁物资有限公司(简称云骁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其与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承诺从2016年9月起为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承建的西安莲湖法院北至机场城际轨道工程项目供货,合同2017年4月到期后,云骁公司仍按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需求供货,但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未约定后续货物付款条件;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2521899.8元未付,其在云骁公司给予的合理付款期间内仍未支付。云骁公司2019年起诉请求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共同支付拖欠货款2521899.8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经莲湖法院审理,依法判决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共同给付云骁公司货款2521899.8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中铁四局集团公司、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目前已执行完毕。

该案件对于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西安营商环境具有较强引导意义。在审理该案中,法官坚持对市场交易主体中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严格依法公平裁判,通过公正的判决支持和引导市场交易主体公平交易、诚信诉讼,同时在审判工作中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追求裁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此促进社会诚实信用体系构建。

营商环境是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软实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莲湖法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为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莲湖法院 孙龙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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