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莲湖法院召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学习会,由审委会委员钱毅斌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讲解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主持了学习会,全体员额法官及读书研究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钱毅斌法官以案例分析等形式、以审判实践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的讲述了新证据规定在自认、证人作证、防止裁判突袭的释明权、关于降低证明标准的几种情形和域外证据五个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并提出了案件办理中极具操作性的应对方案。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钱法官的讲解专业实用,对理解和适用新证据规定审理案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培训后,院长刘群表示,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是提升法院审判质量的核心内容,也是今年法院开展“双进”活动的重要抓手。一审法院审判工作的侧重点是事实审,而本次培训让大家更加明确了在事实真伪不明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以认定案件事实。全院干警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一人一年一部法”活动,邀请员额法官定期分享学习成果,全面提升法院的审判水平。(莲湖法院 王海峰 史琳 刘婷婷)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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