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法官与村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排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晚年生活,使被赡养人深受感动。
原来,淳化法院法官刘芳与她的同事们向往常一样,来到了所包的服务中心管辖村开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中,了解到有户群众存在住房安全隐患和赡养问题。据了解,该户侯太太年近八旬,老伴早世,自己勉强依靠高龄补助和种植小麦维持生计。老人一生育有4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且都盖有新房。由于老人所住的房屋系土木结构且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村干部多次劝说老人搬离该住处,劝其随儿子共同生活,但老人认为自己虽年事已高,却还能生活自理,何况没有一个儿子主动邀请她与其共同居住,也为了避免因赡养问题让孩子家庭发生矛盾。因此,她坚决要求独居生活,不同意搬离老房子。
为妥善解决老人居住安全问题和赡养问题,淳化法院“一村一法官”联络员刘芳,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官门诊”诉前调解的职能作用,与村调解员、村干部来到老人家中,对老人及其子、儿媳做了思想工作,宣传赡养老人是法定的职责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劝说、开导。经过耐心调解,老人的儿子、儿媳一致同意尽赡养义务,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这才解开了老人的心结,选择随二儿子居住,由其他儿子提供老人日常生活费、生病住院产生的等费用。在法官的陪同下,老人也高高兴兴随二儿子及儿媳住进了新房。
上述事例是淳化法院开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活动的一个小缩影。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法官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为群众讲法治故事、开展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深受干部群众欢迎。(淳化法院:赵姗 )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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