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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5-14 17:40:0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谢谢明法官,您帮我这个外地人讨了一个公道!”这是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里面温馨的一幕。

姚忠建是安康市石泉县农民,2010年入赘到鄠邑区蒋村镇白庙村张蓉家,张蓉丧偶三年,带有一儿一女,上面还有老人,家庭困难。两人一起期间把土房变成三间两层楼房,张蓉女儿出嫁,儿子娶妻生子。2019年底姚忠建和张蓉因为家庭矛盾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没有约定农村的房子如何分割。2020年初,已经快60岁的姚忠建在鄠邑区没有地方住,现在也没有办法回到石泉县的老家,作为没有工作技能的外地人生活不易,无奈之下将张蓉及其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对农村的房屋分家析产。

承办法官经过了解,发现姚忠建和张蓉在民政局离婚时候明确注明“无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整个农村房屋的建造过程全家人都有参与,现在家里七口人,该房屋肯定是属于家庭财产。对于农村房屋在财产所有权上的认定必须有宅基地使用证书或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可是张蓉所在村两年前以张蓉儿子为户主开始登记不动产权属,到目前相关证书尚未发放。法官主动约双方当事人来到“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办公室,了解姚忠建的诉求,姚忠建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已经办理,无法继续在张蓉家里生活。姚建忠现在是鄠邑区一名环卫工人,有居住的地方,他主要诉求是让张蓉将房屋份额折抵现金2万元给他安度晚年。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考虑张蓉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的房屋还有一层没有装修,双方当事人最终以一次性给付6000元达成和解。

鄠邑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号召,学习借鉴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先进经验,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着力化解基层矛盾,推进探索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鄠邑法官 明培尧)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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