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执行工作在落实陕西省法院“双进”专项工作要求中,提出“规范执行、首执优先”,加大执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实现工作争先进位。
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莲湖法院下力气转变执行理念,改善执行方法,执行工作整体效果明显,受到了群众的肯定,提升了法院的声誉。但随着当事人的期望越来越高,执行工作对程序、对效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莲湖法院提出三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一是进一步提升机制理念和工作理念,将“规范执行、首执优先”作为2020年执行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加强首执案件的办理力度,严格规范终本案件,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二是在规范执行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由执行局和监察室协调配合,统筹督查在执行案件办理中、执行工作管理问题和干警违规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查案件司法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的管理责任。三是提升类型化案件的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化建设,坚持统分结合,优化办案资源,集中优势兵力解决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类型化案件如到期债权、参与分配等案件,探索建立执行类案“批量解决”机制,有效提升执行质效。(莲湖法院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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