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铜川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0-05-13 16:06:4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水平,提高法官司法业务技能,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5月9日上午,铜川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专题培训,全市法院民事、立案、审判监督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铜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少英主持培训。

培训由印台区法院陈炉法庭庭长梁艳授课。梁艳围绕修改后民事证据规则若干规定出台的意义、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民诉法解释与新证据规定的关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对其中涉及到自认规则、域外证据、证据提出命令、当事人陈述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对新增的文书提出命令和电子数据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授课内容具体接地气,语言生动形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既有理论高度,又对具体适用和问题进行了阐述,对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具有很强的实务指导意义。

通过培训,使审判人员对新民事证据规则规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帮助。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证据规则的学习,准确把握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内涵,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及为当事人司法服务的水平,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铜川中院 孙梦凡)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