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为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鼓舞和激励广大青年,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西安市长安区委对全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青年进行了表彰,长安区法院获得2项集体、5项个人荣誉表彰。
共青团长安区人民法院委员会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 长安区人民法院秦岭保护法律宣传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长安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法官韩艳梅被评“长安青年五四奖章”,团委副书记刘位被评为“优秀团干部”,法官王楠、书记员张莉和王茹被评为“优秀团员”。
长安法院团委在区团委和院党组的领导和关怀下,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广大青年法官干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定“韶华不可负,青春献审判”的理念,不断激发广大青年热情,凝聚青年力量,立足本职岗位,服务中心大局,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锤炼本领,努力为长安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长安区法院 张金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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