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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全市法院多举措执行助力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5-07 19:28:1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双进”工作如火如荼,“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纵深推进,咸阳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振奋精神抗疫情,团结协作争一流,抓执行、提质效、保民生,因地制宜,掀起了一场场短周期、多频次、高效率的执行专项行动,为当前咸阳经济恢复、复工复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持续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阳中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

3月30日上午,咸阳中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小刚,副局长王彬、田新社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田新社副局长主持。

刘小刚局长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发挥标杆和表率作用,提升重点执行质效指标;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三统一管理,落实对信访案件实质性督办;三是实施执行团队化模式改革,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四是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五是振奋精神抗疫情,团结协作争一流。

田新社副局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一是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扎实认真落地执行;二是突出主业主责,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三是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四是坚持大局观念,为全局工作追赶超越贡献力量!(咸阳中院 杨武强 供稿 )

执行动态

三原法院:完善执行团队建设 推进繁简分流改革

在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关于推进执行团队化模式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后,2020年4月8日,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集中讨论了《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细则意见》、《执行团队化改革方案》和《繁简分流实施细则》三个文件,特别是针对执行团队化建设和繁简分流运行机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为出台具体的执行工作实施细则打好基础。针对现有干警配置和特点,进行定岗定员,实行一岗多责,打造执行工作新格局。旨在优化司法资源,提高执行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三原法院执行局坚持统筹管理、集约高效原则。根据受理执行案件特点和员额配置等执行工作实际,科学编制执行团队。坚持执行团队负责人主导、分工协作原则。执行工作将执行事务与执行案件办理分离、以执行团队负责人为核心,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完成。设立3个执行团队,分别为:执行综合团队1个、执行实施团队2个。同时,顺应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淡化庭室、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通过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原则。在立案信息核实、网络财产查控、司法网拍、集中送达等环节实行“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办理流程跟踪管理,形成分工有序、配合紧密的集约化执行模式,达到程序畅通、对接紧密、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的效果。

对于执行实施案件,积极探索实行“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原则,及时筛选分类,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以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易案件快执快结,普通执行案件精执细办,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后,制定《三原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执行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强化执行案件甄别分流规则,科学调配司法执行资源,依法快速执行简单案件,严格规范疑难复杂案件,确保执行案件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办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原法院 闫荣华 供稿 )

兴平法院落实“一案双查”提高执行质效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要求,兴平法院针对2019年以来“一案双查”的线索,就相关执行案件启动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

首先,制定了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工作实施细则,实现对人、案、事的全面监督。为进一步推动“一案双查”工作与执行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一案双查”范围,统一查处标准,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建立了专门的“一案双查”办理系统,在系统中完善了送达登记、线索初核、线索调查、案件办理等项目,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核实。

再次,及时开展了“一案双查”工作,统计分析了2019年以来有关执行案件线索10条,涉及案件5件。线索来源为市政府1件,市政法委1件,市中院8件,均反映消极执行。经核实2件案件为反映失实,其余8件案件已裁定终结。

通过“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工作系统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强化执行监督,切实做到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增强执行工作质效。(兴平法院 王琪 供稿 )

旬邑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质效提升研判会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案件质效和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双进”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质效评估“指挥棒”作用,因势利导,对症施策,4月22日上午,旬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质效提升研讨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文革主持,员额法官及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执行局长文革带领干警学习了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1—3月份执行质效和执行综合管理重点指标情况通报》,并分析了本院第一季度执行质效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横向对比差距,纵向分析原因。文革局长提出,今年省高院在“3+1”核心指标上增加了首次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和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两项指标,每一位案件承办法官要对各项执行质效的含义了然于心,结合自我案件安排管理,遵循“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原则,把握重点,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在可能提高的指标上下功夫,同时注意统筹兼顾,达到全面提升。

文革局长强调,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是省高院对全省法院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新的质效指标是促进“双进”工作的有力举措。为此,结合执行局当前工作,他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承办法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质效指标要求,梳理手里的案件,特别是对于排名靠后的指标,认真反思,总结提升。

二、强化学习,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各承办法官在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要定期组织执行员、书记员开展培训,督促书记员严格在法定期限内网上完成案件各个流程节点的工作,做到流程节点全覆盖、全程留痕。同时,加强上级法院交办案件处理,积极协同会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及时办结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各项督办、委托等事务,提高综合管理指标。本院已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了第二套高清视频传输系统和执行指挥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要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通过“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建立“智能手机+移动执行APP”模式,为法官执行办案提供智能服务。(旬邑法院 马少倩 供稿 )

彬州法院推进“拒执罪”案件办理彰显司法权威

“拒执罪”作为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不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侵害社会诚信体系大厦的基础。

“玩失踪、躲猫猫”是失信人群惯用的伎俩,失信人员自认为这样能逃避法律制裁,其实不以为然,他们这种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将一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申请人张某甲与被执行人张某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涉案执行标的14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张某乙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其给付义务,故申请人张某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对被执行人张某乙所有的1000箱苹果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一年,被执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私自将1000箱苹果拉走变卖,但未将变卖款交入本案执行通知书指定账户,被执行人张某乙现外出下落不明。本院多次通过张某乙家属督促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乙拒不执行,张某乙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本院合议庭评议,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标志着彬州市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本院将集中分析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案件特点,采取不同执行方法和措施,深挖被执行人违法犯罪线索,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稳、准、狠”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有力助推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彬州法院 王钰坤 供稿 )

咸阳中院:司法为民无虚言 善意执行尽展现

疫情之下,如何让每一纸胜诉的判决变成老百姓的真金白银,如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如何确保执行中疫情防控不降级,对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办案法官来说,这不仅是一道考题,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近日沈某申请执行某某酒店案件给出了思路和答案。

沈某申请执行某某酒店一案,涉案标的350万,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远在北京,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保障,心急如焚。被执行人属于咸阳某大型酒店,有还款意愿,但近几个月受疫情影响,效益下滑严重,经营遇到困难,目前复工复产逐步恢复经营中,若强制执行势必导致企业经营雪上加霜,再三思考,执行法官决定对这起案件妥善办理,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于是执行法官便利用网络视频展开了千里之外的调解,历经一周的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疫情期间设定一个分期还款数额,待疫情结束,企业全面恢复经营再设定一个分期还款数额。和解协议由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网络电子签名,整个视频和解过程执行法官进行了下载,并制作电子档案存入电子卷。

和解协议达成当天某酒店就将第一期案件履行款打入了申请人账户,该案得以和解执行。

该案的和解执行,即有效减轻了企业在复工复产恢复经营时期的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经营,渡过难关,又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逐步保障,同时也实现了办案零接触,降低了疫情防控的风险,为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提供了思路。(咸阳中院 刘勃 供稿 )

礼泉法院:强制评估涉案房产 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4月16日,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法警大队及综合办公室的大力配合下,在评估公司及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对登记在被执行人来某名下位于咸阳市区的房产进行了司法评估,为下一步开展司法拍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执法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联系该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全程参与,见证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严谨有序,确保此次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

申请执行人商某与被执行人来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来某不能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来某向礼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为本金15万元及利息。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商某申请对来某购买的登记在其名下位于咸阳市区某小区的房产一套予以财产保全,礼泉法院遂查封了来某名下的房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来某,希望来某能自觉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来某拒不履行义务。后合议庭决议对被执行人来某名下已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为保证作出的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礼泉法院执行干警邀请公证处及物业办工作人员全程见证评估过程,由评估公司对该处房产进行了实地勘测和评估。下一步,待评估报告出具后,礼泉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该处房屋公开进行司法拍卖,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礼泉法院 张军政 供稿 )

长武法院:病毒无情人有情 执行一案解百忧

“谢谢法官,若没有你们的帮忙,我还不知道我们双方的案子扯到什么时候,恩怨结到什么时候呢?一看到那间出租屋,我心里就堵得慌,感觉就像新型冠状病毒一样,搬走了,像疫情结束了,整个人都轻松了,今天是我最舒心的一天!”2020年4月22日下午,被执行人杨大拴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不已。

被执行人杨大拴因健康权纠纷被法院判处赔偿。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件后,听说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便第一时间向审判阶段的主审法官了解情况,问清缘由,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原来双方系房东与租户关系,在出租期间,因发生了意外中毒事件,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所以矛盾较大。该起案件一波三折,2018年12月长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王小小不服提起上诉,上诉之后又被发回重审,2019年12月该案终于尘埃落定。在这一年中,双方积压的怨气全在执行阶段爆发了,长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被执行人情绪比较激动,称法院只保护申请执行人王小小权益,王小小拖欠他的房租费,还“霸占”出租屋不清腾,法院却不闻不问。听到这里,执行局干警当即问其拖欠房租的详情,如果属实我们可以从中做工作,一起处理,这样不仅缩短了很多的法律程序和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还可以达到案结事了。

为了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的困扰,执行法官决定将几起纠纷同时解决。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年龄大,对执行系统存款有障碍,后在执行人员的陪同下,被执行人将案件款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并及时将案件款打入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在清腾房屋现场,执行人员全程协同申请执行人王小小清腾出租屋,后被执行人也前来帮忙共同清腾,就在这伸手帮忙搬家具的一瞬间,双方真的已经将恩怨放下了,此刻,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执行干警再多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法官的用心与耐心,让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同时也解决了被执行人困扰,皆大欢喜,案结事了,病毒无情人有情,执行和解一案解百忧,从此双方可以高枕无忧了!(文中均为化名)(长武法院 刘飞雪 供稿 )

渭城法院:疫情期间巧执行 法院工作不停歇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渭城法院执行局陈海峰法官在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于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4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案件。

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陕西某公司工程款400多万元,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正处于疫情期间,无法外出办案,且不宜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陈海峰法官在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双方公司均无法及时复工,加之执行案款执行标的数额较大,致使执行款无法按时履行。因此陈海峰法官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通过不懈的努力,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履行了法律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本院法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办理执行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争议,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渭城法院 郭华 供稿 )

礼泉法院:深化改革见成效 执前督促快履行

4月9日一大早,西安市民赵某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民忧,执前和解快执行”的锦旗送至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用执前督促程序对其申请礼泉县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快速执行的谢意。

2016年8月,赵某与礼泉县某公司签订了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灌溉机井分包合同,2017年赵某按合同向礼泉县某公司交付使用。后双方因工程款给付发生纠纷,2019年6月赵某遂起诉至礼泉县人民法院,礼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由礼泉县某公司给付赵某工程款129万元。

判决生效后,礼泉县某公司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赵某向礼泉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赵某的申请后,立即按照本院《关于建立促进案件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助力执源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向礼泉县某公司发出《自动履行催告书》,要求礼泉县某公司在七日内履行判决义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礼泉县某公司给付了赵某工程款110万元,剩余工程款双方达成协议。

今年以来,礼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和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咸阳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清理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着力提升执行质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千方百计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为总领,继续深化执行繁简分流改革,执行工作成绩提升显著,充分展现司法为民的具体成果。(礼泉法院 李晓星 供稿 )

长武法院:规范案款管理 提升执行质效

4月23日,长武法院与工商银行长武支行签署了“法院案款返还合作协议”。长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志英、执行局长曹庚科、工商银行长武支公司行长张群参加了签约仪式。

长武法院“一案一人一账户”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自2017年在工商银行长武支行开设执行案件专户以来,彻底解决了案款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了执行案款专户管理、实时监控、独立核算、专款专付。为了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规范使用“一案一人一账户”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案款的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工作的透明高效,经长武法院与工商银行长武支行多次商讨,制定了法院案款返还合作协议。

长武法院与工商银行成功签定执行案款返还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长武法院在执行案件款管理上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明确了执行案款的发放路径,提升了案款管理水平,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开展“双进”、“五个年”活动及提升执行质效奠定了基础。(长武法院 范俊龙 供稿 )

典型案例

兴平法院:借款失信拒还款 强制开锁促执行

一、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4日兴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十余人,依法强制执行丁某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对被执行人杨某某位于兴平市天赐华居的房子进行强行开锁、清场、换锁贴封。

2018年2月4日至2018年6月7日,被执行人从申请人处借款464400元,被执行人还款54400元,下欠410000元。2018年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出具借条。案件在诉讼中申请人依法申请诉讼保全。兴平法院依据(2019)陕0481民初26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房屋一套。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称其无履行能力,采取躲避方式逃避执行。法院提前5天通知杨某某家人到场,其拒绝到场。2020年4月14日兴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人员到场见证。经核实,物业工作人员说杨某某之妻于昨天下午叫搬家公司将家具全部搬走,清空。经反复敲门,房内里无人应答。执行干警组织专业人员强制开启房门,房屋内已被清空。经在场人员签字确认情况下,法院遂换锁,贴上封条。案件将进入到拍卖程序。本案中当事人的借款在房屋拍卖后,将从拍卖款中获得。

二、典型意义

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诉讼是当事人采取的一种救济方式。为了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实现,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实现。(兴平法院 王琪 供稿 )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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