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赫赫)2017年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由莲湖检察院起诉的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在莲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了微博同步直播,犯罪嫌疑人赵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6年10月份,被告人赵某通过QQ与一男子联系,商量通过体内藏毒运输的方式赚取钱财。11月5日,赵某乘火车从成都到昆明,又乘坐汽车从昆明到南伞。11月17日,赵某吞食已包裹好的62粒毒品,11月18日,赵某乘汽车回到昆明。11月19日,赵某乘飞机从昆明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从赵某体内排出的62粒海洛因总净重高达453.2229克。运输毒品海洛因50克以上,法定刑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于赵某系受雇运输毒品,并且能够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根据检察机关建议,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毒品对于公民个人身体健康和社会风气的破坏无须赘述,很多违法犯罪活动背后都有吸毒成瘾的影子。因此,国家对于涉毒犯罪一直采取高压态势,但是严刑峻法仍然无法阻止犯罪分子对金钱的追逐,毒品暴利,诱惑巨大。本案中的被告人就是被利益驱使,采用人体藏独这一威胁生命的方式运输毒品。他从没有想过,吞食下去的这些毒品一旦在体中破裂,自己将性命堪忧,更不会想到,运输的这些毒品一旦流入社会,又将使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希望牢狱之灾能让犯罪分子警醒,同时也希望每一个公民能够引以为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彻底斩断运输贩卖毒品的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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