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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扫黑除恶扬利剑;头雁领航,检察担当守安康

发布时间:2020-04-28 09:12: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陕西省安康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书写人民群众满意的扫黑除恶“检察答卷”,为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贡献力量。

张晓峰 李世民

2019年3月27日,石某、莫某、王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二审在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依法出庭履职,市县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和群众代表旁听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程序到位、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张驰有度,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态度,更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和担当。检察长依法出庭履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安康全市检察机关树立了标杆。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陕西省、安康市和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有效促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两级院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达到21件131人,占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42.9%。

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在安康市检察院督导检查

强化责任彰显头雁效应,建章立制凝聚强大合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把办案效率和质量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是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和担当。

陕西安康,这个位于陕西南部,与四川、重庆、湖北接壤的秦巴山区市,受多种因素影响,治安压力比较大,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考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引领,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强力推进,自觉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责任。

安康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作出26次批示,主持召开14次党组会、12次领导小组会和5次推进会专题研究和推进安康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同分管检察长多次深入一线督导调研,为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在两级院检察长的正确带领下,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的思路谋划、工作重点、奋斗方向上同步推进,与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安康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紧盯目标任务,推进建章立制,凝聚强大合力。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制定完善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起诉活动工作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会商办案工作机制》。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在同中央督导组谈话时提出了“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的建议,得到督导组充分肯定,谈话后市检察院及时向市扫黑办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报告》,并参与制定了《安康市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有效凝聚了各部门工作合力,两级院在提前介入和审查起诉环节督促、建议有关部门查扣、冻结涉案财产400余万元,“打财断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外,市县两级院还围绕线索管理、行业治理等探索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双向移送办法》《涉黑涉恶案件是否涉“保护伞”背书制度》《行业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等多项制度机制,为提升专项斗争能力水平和实现长效长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挖彻查拓展履职效果,宣传发力增强群众认同

扫黑除恶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必答题,也是大国治理的思考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安康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思想,激发治理智慧,立足深挖彻查,拓展履职效果。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把履职触角延伸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社会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上,促推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为安康市扫黑除恶工作汇聚了检察智慧。

安康市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

在安康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的多轮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过程中,市县两级院检察长都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研判、亲自督办,积极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和“一案三查”责任,主动在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是否涉“保护伞”背书表上签字,体现出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在检察长的有力推动下,两级院对主动摸排、受理举报和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4条及时进行办理或移交相关部门,线索办结率达100%。依法提起公诉涉“保护伞”案件6件8人,翻查并向纪委监委移交可能涉“保护伞”线索31条。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发出检察建议34份,得到相关单位积极回应。

群众参与度和满意率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参考,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安康市检察机关充分依托宣传发动,增强群众认同,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参与感、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等,为安康检察智慧源源不断地贡献着新动力。

安康市县两级检察院围绕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和专项斗争成效“作文章”,在“社会面”、新闻媒体和党报党刊上“绘蓝图”,主动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户外展板、横幅标语、电子屏、专题宣讲、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全市两级院共设立户外展板260余块,悬挂横幅标语690余幅,派发宣传册5万余册,发送手机短信32万余条,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扫黑除恶专题报道640余篇,全面展示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市院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深入基层院开展扫黑除恶调研,基层院检察长深入包联村镇、广场和学校等地进行扫黑除恶宣讲,通过上下联动、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稳步提升,安康地区2019年公众安全感测评显示,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率达98.64%。

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效,精准打击捍卫法治威严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是一条底线。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实现精准打击的精髓。

安康市县两级检察院力推“三个到位”,聚焦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效。一是人员力量到位。两级院检察长不仅牵头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人才库,还在市县两级院分别成立办案专班,并主动把自己编入其中,有效充实了办案力量;二是介入指导到位。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参与或安排专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跟班”指导,并要求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及时进行“挂牌督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两级院先后介入指导涉黑涉恶案件75件85次,介入数占办理案件总数的75.8%,有效提升了“5.15”“5.24”多人寻衅滋事案、任某多人涉黑案、何某多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的办理质效;三是带头办案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关键还在案件办理,检察长作为单位的‘一把手’,一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和调研督导过程中多次强调这一点,并带头办理了该院承办的首例涉恶案件。

2019年12月30日,何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公开审理,紫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方甲带领专案组出庭公诉,面对被告人何某等人翻供,辩护人咄咄逼人的不利局面,专案组成员沉着泠静,机智应对,通过巧妙讯问并运用案件事实证据揭穿被告人谎言,有力指控犯罪。该案在侦查阶段时,旬阳县检察院就指派多名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指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扎实开展工作。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李孝友亲自带队指导该案办理,先后牵头组织召开4次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了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打财断血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为该案快捕、快诉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指定紫阳县检察院办理后,该院及时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副检察长具体抓,各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各司其职的办案模式,连续奋战97天,349个问题的补充侦查提纲,3万字汇报材料,1321页的审查报告,3万字的起诉书等,为打赢这一硬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12月,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任某等涉黑案,安康市检察院及时给予指导和解答,并牵头组织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先后召开联席会议6次。组建办案组,由区院副检察长尤应荣担任组长,全力加班加点,同步引导侦查,及时纠正漏诉,参与综合治理,聚力破网打伞,确保此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安康市检察机关以法治为引擎,全力以赴,为推动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贡献检察之力。2020年,澎湃着希望与梦想,安康检察机关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市县两级检察院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书写人民群众满意的扫黑除恶“检察答卷”,为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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