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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微信巧调解 千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26 15:22:1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三原法院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突破了庭审的空间限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9年4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通过微信相识,看到被告在做球鞋投资,原告也想加入,被告提出要缴纳699元代理费后就会向原告提供货源,原告支付了代理费后,2019年5月14日原告向被告打款8800元,下单了五双阿迪达斯椰子球鞋,被告承诺在付款后49日内就是2019年7月2日前将原告购买的五双鞋发至原告指定地点,但被告一直未发货。原告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被告协商要求退还原告之前所支付的货款与代理费,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或者发出货物。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前期所支付货款。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受理。由于原告身在甘肃,三原法院民事审判庭段哲法官为避免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奔波增加感染风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与原被告进行调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意见。在段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对自己造成原告损失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表示同意返还原告已付货款。被告通过支付宝转账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本金8000元。至此,这起案件通过微信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原告于2020年4月10日向三原法院申请撤诉。事后,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三原法院在疫情当下的非常时期,积极探索网上“隔空”办案等新模式,巧用微信调解案件,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解纠纷,既减少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实现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打折”。(三原法院 盖琦 段哲)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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