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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受理首例电子证据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24 21:58:0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信息化时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更加追求效率,特别是民商事活动中,运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可以节约很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但互联网这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争议,主要就是发生纠纷时法院对电子证据的认定。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张婷受理的一起关于追偿权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就是关于电子合同效力问题,这也是该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以来的首例有关电子证据案件。电子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愈发重要,涉及到案件类型也越来越复杂,法院对于电子证据的采信也更进一步促进了互联网在民商事交易中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一日千里,如何解决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性问题、如何利用互联网的先进性及电子证据有效解决现有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将是当前及未来法院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姚睿 杨笑郁)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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