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李晓燕 陈茜)6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举行的陕西公安机关推进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推进公安警务改革,打造“阳光警务”,促进法治公安建设,切实增强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上线运行了“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安系统”。一年来,案件警情公开776578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78981份,公开率为92.82%;发送告知短信1090454条,系统查询访问量709073人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25985人次;接到群众投诉687起,公安机关反馈686起。
发布会现场
据悉,此系统共设计了“五公开一投诉”六大功能模块,即:刑事、行政案件警情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法律、法规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及投诉。报警人可以查询所报刑事、行政案件警情的处理情况,可查询案件的受立案、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以及涉案财物处理等情况。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安机关在接受报警或报案后24小时内,会向当事人手机发送一条受理查询编码。群众只要登录查询地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点击“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相应模块,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编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如遇报警后公安机关未处警、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或对案件办理有意见,群众可通过系统进行投诉。办案部门3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未向当事人回复,系统将自动提交上一级警务督察、法制部门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做到了群众投诉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也成功的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都晒在了阳光下。
对于大家关心的泄密等诸多问题,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周俊峰也做了详细的解答,他表示:阳光警务公开完全是依法公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有关内容我们通过内部审核进行严格把关。有些因牵涉到案件侦查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只针对特定的涉案人员公开。案件查询时,只有当事人能够输入案件查询编码。同时,系统也会明确提醒案件当事人妥善保管查询编码,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征求多位法律专家的意见,并结合试点经验,被处罚人的姓名、出生年月、作案时间、案件办理时间等均是公开的内容;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可能对被处罚人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不在公开的内容之列;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卖淫嫖娼案件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律不予公开。
今后,陕西省公安厅还会对系统进一步完善,要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执法公开信息制作、产生和保管;建立定期更新机制,向社会公开的案件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和更新;建立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发布前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建立考核机制,将执法办案公开纳入公安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使我省公安执法工作顺应民意、借用民力、集中民智、赢得民心。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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