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九月,西安长安区的大学城正迎来一批批带着朝气的身影,既有第一次踏入大学的“萌新”,还有重返课堂的“老生”,到处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和欢声笑语。但曹大哥却一点都笑不出来,因为他唯一的儿子小曹由于高考成绩不理想,上学的事到现在还没有着落。
“你说说你,考的就差那一点,在考场上再多做对一道题,你也不能到现在也没学上!”焦虑的老曹忍不住数落儿子。
“我要是会做,我能不做对故意做错?行了,你有说我的时间,不如自己想想办法。”小曹感觉到家里的“低气压”,也没好气的说。“那天不是你那个姓聂的朋友说他有门路,要不你问问?反正现在死马当活马医了。”
“你真的能办理A大学的入学名额?”联系上聂某的曹大哥将信将疑的问。
“大哥,不是你家一个孩子,我都办了好几个孩子了,前几年那个孩子今年都大四,马上就毕业了。”看到曹大哥还是有所迟疑,聂某进一步劝说:“都是为了孩子,孩子上个好大学,将来也能找个好工作。这样,你的事儿我给你加急办,8月20日前给你办好,怎么样?”一番话说得曹大哥更加心动了,他下定决心要找聂某操作此事。
在之后的日子里,聂某以办理事情需要上下打点为由多次向曹大哥索要财物以及香烟、白酒等物品共计一万余元。但实际并不可能为小曹办理上学事宜的聂某将所有的财物挥霍一空。眼看着快到开学的日子,上学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动静,曹大哥心中不免着急,急忙联系聂某,可聂某早已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曹大哥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拨打了报警电话。
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聂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并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以及其系累犯应当从重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聂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
长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石景云:在这个人人“内卷”的时代,家长往往关心则乱,最后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广大家长应及时关注官方的招生信息,通过正规渠道、按规定程序报名,不要轻信任何所谓的“有关系”“有门路”等说辞,以免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耽误孩子上学。同时应当牢记,任何违背正规程序和政策的“捷径”都可能是陷阱,遇到事情要仔细思量,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利益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理智的思考,所求之事是否合理合法,只有保持理性、谨慎和依法依规办事,才能有效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也才能共同营造安全、诚信的社会环境。(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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