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正值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在忙于准备年夜饭,下午14时15分许,执行法官马军电话突然响起,原来是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赵某已从外地回到家,自己发现赵某行踪后,便一直跟踪赵某,并将其堵在亲戚家,希望执行法官能上村执行案件。为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马军放弃休假时间,立即将此情况汇报旬邑法院党组,经党组同意后,当即联系值班法警和执行干警迅速前往该村。

李某、赵某系朋友。赵某向李某借款1.2万元,并承诺十日内归还。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赵某均推诿不还,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赵某玩起失踪。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法院对赵某采取银行冻结、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并依法对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执行法官每次外出办案时,只要路过赵某村上,都会前往其住宅,打听赵某下落,并主动联系申请人李某,是否有赵某的线索,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在申请人的指引下,办案人员迅速将赵某控制,赵某称其打工没有挣到钱,无力支付。办案人员告知赵某,若故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拘传至法院。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赵某立即打开手机,当场通过微信将全部案件款转账给李某,该起案件最终执结完毕。李某拿着1.2万元案件标的款感动地说:“谢谢法官,临近年关还在为咱们群众的事情奔波!”(旬邑县法院 孙启军、李珂玮)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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