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唐某以不知道被告刘某何时出生、刘某母亲何时怀孕、未见过其孕期状态、离婚协议中共同确认“无子女”等一系列事实为由诉至未央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生效后的新增案由之一。立案庭法官助理冯浩仔细审核原告提交的诉状、身份证明、代理手续、离婚协议等证据材料后认为,案件属于未央法院管辖,符合立案登记规定,以“亲子关系纠纷”项下三级案由“否认亲子关系纠纷”登记、受理了此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发布后,未央法院受理的首例新增案由的案件,也拉开了适用民法典的序幕。(未央法院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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