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一案双查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审判纪律作风和审务督查建设,1月5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党组成员、副院长秦雁,审委会专委郭胜利,廉政监察员以及监察室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核查管理办法(试行)》,优秀廉政监察员代表进行了发言。
最后,刘群就下一步廉政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已有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提高制度的约束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逐步建立组织化监督平台。集合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多部门,把对案件的监督管理统筹到一个平台上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审执案件质效提升。三是强化监察室职能,积极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室形成监察网络,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上报、及时研判、及时处理。四是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坚持未雨绸缪,抓早抓小。院庭长及各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要层层传导压力,主动监督,敢于监督,把监督责任落细落实。(莲湖法院 徐萱)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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